在石佛寺交通肇事后竟一走了之?拘留、罚款、扣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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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2702 | 回复0 | 2024-1-4 15:39:4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货车撞坏某单位二楼挑空横梁,司机王某以为现场无人就怀着侥幸心理,不赔偿不报警一走了之。12月28日,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武穴市公安局石佛寺派出所处以拘留、罚款、扣分的处罚。

12月27日早上,石佛寺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单位报警,称其单位二楼挑空横梁被车撞歪,楼板倾斜,严重影响了附近群众通行安全,而肇事车辆却不知去向。

接到报案后,民警立即对该案展开调查,并调取了该单位周边的监控视频。经排查,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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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8日上午,肇事司机王某被办案民警抓获,到案后的王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,并积极赔偿了某单位的损失,获得了该单位的谅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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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王某交代,12月26日晚上21时许,其驾驶厢式冷藏货车在某单位附近掉头时,因操作不当致使车厢货柜右上角撞上二楼挑空横梁。事故发生后,他赶紧靠边停车,查看自己货车情况,当发现自己货车只是货柜撞歪一点没有其它问题后,直接驾车驶离现场,本以为能就此逃脱责任,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找到。

目前,石佛寺派出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王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,处行政拘留3日,并处罚款1900元、扣除驾驶证6分的处罚。

民警提醒
发生交通事故后,应当保护现场,立即报警,如有人员受伤,还应当送医治疗或拨打120进行救治,切不可为了逃避责任离开现场,不仅保险无法报销,而且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,会被依法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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