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言道,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,说的是要吸取教训,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。但是,武穴市梅川镇居民饶某却不长记性,第一次酒驾被查后还敢酒驾,最后的结果是他不但受到拘留、罚款的处罚,驾驶证还被吊销。10月12日中午13时许,梅川派出所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,这时,对面驶来一辆两轮摩托车,看到前方的有民警在查酒驾,摩托车驾驶员面色慌张,准备将摩托车调头,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,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测试结果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8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经查询发现,饶某在2017年因酒驾被蕲春交警部门处罚过,此次是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,民警随即依法传唤饶某到派出所接受处理。据饶某交代,中午他和朋友在饭店喝酒,饭后准备去上班的地方拿点东西,抱有侥幸心理的他随即骑着摩托车出门,没想到被民警查了个正着。
目前,饶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、罚款2000元、吊销驾驶证的处罚。 |